荥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关于荥阳市实验高中、荥阳市第九小学教职工是否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的问题,荥阳市人社局回复网友称判断学校属于市直或乡镇我们依据的是荥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荥编【2015】10号“关于印发《荥阳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荥阳市实验高中、荥阳市第九小学属于市直教学单位,不属于乡镇(办事处)教学单位。 对此我们仍然存在异议,请看河南省的有关规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5〕31号 2015年6月30日 补贴对象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上级政府长期派驻乡镇(6个月以上)工作人员。 根据荥阳市人社局的意见,荥阳市实验高中、荥阳市第九小学属于市直教学单位,不属于乡镇(办事处)教学单位。我认可这个说法,意思是说荥阳市实验高中、荥阳市第九小学的教职工不是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但是我想问的是,从2015年8月起,各乡镇初级中学全部变更为荥阳市教育体育局直接管理,按照你们的逻辑,各乡镇初级中学属于市直教学单位,也不属于乡镇(办事处)教学单位,难道你们计划立即停发这些乡镇初中教职工的乡镇工作补贴吗? 还有一个问题,上级政府长期派驻乡镇(6个月以上)工作人员怎么界定?荥阳市实验高中、荥阳市第九小学教职工是否可以视为荥阳市教育行政部门长期派驻乡镇(6个月以上)工作人员? 现在这些基本概念存在极大争议,荥阳市人社局不要再自行理解和回复了,只能提请荥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召集荥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荥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荥阳市教育体育局、荥阳市实验高中和荥阳市第九小学的教职工代表举行听证会,研究这两所农村学校的教职工是否应当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请接到信件的同志将此信转发给荥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不要再转给荥阳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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