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机动车违法鸣笛行为纳入常态管理 荥阳市部分机动车驾驶员文明驾驶意识欠缺,在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喇叭开道”的违法行为随处可见可闻,有的在凌晨3-4点还在居鸣喇叭,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休息,民们早已怨声载道,因此而引发的矛盾纠纷也多有发生,已成为社会公害。 这类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规定,希望荥阳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立即向全社会公布荥阳市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并将违法鸣笛行为将纳入常态管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资料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n16/n85753/n4449502/n4449610/4471470.html (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5号公布 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交警:违法鸣笛行为将纳入常态管理 来源: 桂林日报 | 2014-11-06 16:20:10 星期四 | 责任编辑: 实习生刘楚净 桂林市区很多地方设有醒目的禁鸣标志,但一些驾驶人员却对此视而不见。(记者 王文胜 摄) 今年10月底,桂林市交警部门决定,在市区全面开展整治机动车违法鸣笛,并将违法鸣笛行为纳入常态管理。 近年来,少数市民文明驾驶意识欠缺,在市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喇叭开道”的违法行为随处可见可闻,居民们早已怨声载道,因此而引发的矛盾纠纷也多有发生,已成为社会公害。记者对桂林市喇叭扰民现象进行了一番调查。 居民小区:车主乱“鸣笛”业主心好烦 早在1998年,桂林市已禁止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在市区鸣笛,并在各个进城路口、市区内设置明显禁鸣标志。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也有相关提醒标志。禁鸣的头些年,效果比较明显,主干道很少听到车辆鸣喇叭。然而,近几年人们逐渐感到,无论白天黑夜,大街小巷甚至在居民小区,都时常可以听到喇叭声,交通噪声对市民生活造成了明显影响。 秀峰区世纪花园东区业委会刘主任告诉记者,该花园两个出入口均设在居民楼下,每天一些进出车辆嫌门卫放栏杆慢,不时按喇叭催促,有的人半夜也要按,楼上的居民常被吵醒,多次向物业投诉。由于收效不大,于是楼上人就自行解决,常向乱鸣叫的车顶扔西红柿、鸡蛋,楼上楼下就相互开骂。还有的司机不讲文明,在居民楼下等人,等不耐烦就乱按喇叭催,而不是打电话。 上述行为在桂林市很多小区时常可见。在七星区东晖国际小区内,多处设置禁鸣及限速5公里的标志,然而很多车辆均超速行驶,由于小区内路窄,遇行人就违规按喇叭,影响两侧居民楼的居民,引发居民之间的矛盾。居民们都表示,非常希望有个安静的生活环境,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这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市区道路:车辆“喇叭开道”驱赶行人 同样,在市区道路上,机动车为与行人抢行、超车而恶意鸣喇叭,也到了令人难以容忍的程度。10月31日上午约11时,在翊武路,连续的高分贝喇叭声让行人驻足观望,原来一位老年男子推一辆载着老年妇女的轮椅,由宝贤桥横穿道路向四会路口行走,一辆客货两用车冲到老人身边,嫌动作慢连续鸣笛催促,然后快速向南行驶。记者当时就在现场,听到一些行人议论:莫吓倒老人,那就麻烦了! 象山区东安路口至立交桥,道路南侧有斑马线,此处没有设红绿灯,众多行人依赖这条“生命线”通行。东安街居民反映:“很多司机太可恶,行人本已走到道路中间,再跨几步就安全通过了,然而,距离数十米外的车辆却连续按喇叭加速冲过来,恐吓行人抢行通过,就是不让你先过。记者曾多天通过此路口,发现很多老人独自不敢过马路,而是等待更多行人结伴以“抱团”式通过。 记者还观察到,在市中心的五美路口、文明路口每天都可以看到车辆为抢行而恶意鸣笛。上述两路口右转车道机动车不受红灯限制,南北向行走的行人,等到绿灯后沿斑马线通过,然而有的右转车辆却鸣笛驱赶行人,强行穿插。 此外,一些出租车、摩托车换装高分贝喇叭,越按越响,有的车辆在十字路口见黄灯闪烁时,就“喇叭开道”冲过路口。一些驾驶员“猴急”得很,前车稍动作迟缓或遇堵,就在后面猛摁喇叭,还有的人因自己的车比较“高档”,遇见有人挡道就鸣喇叭示威,强行超车。 “深夜则更要命!”老黄叹道,深夜12点,他将卧室临街的窗紧闭后,躺在床上仍听见大巴沉重的发动机声临近,待声响远去方才合眼。不久又一辆大巴经过,一声喇叭巨响将他惊醒,反复至凌晨才入睡。翌日天色尚未全明,又听见气喇叭响彻居民楼。这样的日子何日是尽头! 记者发现,在市区一些旅游商品购物点、景区等,大巴集中上下客处,乱按气喇叭情况较突出,甚至在中山路上,也可听到撕心裂肺的气喇叭声。今年10月中旬的一天下午,一位李姓女子驾驶电动车,行驶在解放桥下的滨江北路,一辆大巴从她旁边驶过,毫无征兆突然鸣响气喇叭。李女士告诉记者,尖锐刺耳的声音吓得她心惊肉跳,要是老人或者孩子,说不定会被吓出问题。 10月下旬的一天中午,记者行走至象山景区滨江南路时,身后传来连续的气喇叭声,让人不禁扭头,原来是一辆大巴停靠路边,按喇叭仅仅是与同行打招呼。 大巴司机缘何有意或恶意按气喇叭?记者咨询了几位司机朋友,他们坦言:一方面,普遍认为大巴体积大,搭的乘客多,其他车辆理所应当让行;此外,是为了追求效益,超速、抢道、随意变道,都需要“喇叭开道”。还有的司机表示,有的道路乱摆放堵车,按电喇叭不起作用,按气喇叭才吓倒对方。 交警整治:违法鸣笛将依法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按喇叭的确可以提醒行人避让,但最好的办法并不是按喇叭,而是驾驶员养成限速行驶、踩刹车的习惯,真有必要按,也应点到为止,绝不能扰民。这位负责人还强调,《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规定:不得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在这次整治行动中,交警针对违法鸣笛行为,将依法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此外,交警部门还会采取巡逻纠违的方式,尤其是在学校、医院与居民区周围,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摄像)机等数码设备抓拍、取证,并及时查究乱鸣喇叭的车辆,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市交警部门还将联合其他部门及单位,在车辆年检及日常检验中,加强对鸣号装置的检验,坚决禁止超标鸣号装置使用。 (记者 王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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