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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社区用房于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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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3-23 21:12: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是日报社退休干部,纬五路15号院原日报社居委会用房十几年前已不作为社区办公用,也不还给我们日报社,也不用于居民活动场所,却将房屋出租出去,请有关部门核实一下这么多年房租用于何处。追求相关人员责任,把房屋用于我们活动场所。


补充内容 (2016-3-26 19:23):
回复这么慢,一周没回复我就到纪委举报,我所说的属于金水区经八路办事处

补充内容 (2016-3-26 19:24):
我所说的属于金水区经八路办事处,一周内不回复我向纪委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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