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彭邦正 当事人:郭献利 镇政府书记、副书记 地点:巩义市康店镇
巩义市康店镇庄头村书记郭献利伙同赵东升、李向前采用虚假工程信息,骗取钱财,对外宣称巩义市康店镇庄头村S314拆迁安置工程为国家财政投资2.3亿,现在已经入场施工,郭献利作为政府代表,赵东升为施工代表,后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本项目实际情况为尚在研究设计阶段,尚未进行招投标,施工单位也没确定,三人却对外通过假借其他公司名义来签订开发合同和建设合同,从而来骗取保证金,后害人多次向政府反映情况,康店镇镇政府消极对待,为掩盖事情,反替其拖延时间,掩盖模糊事实。该项目离康店镇镇政府开车不到十分钟,项目一开工就举行了开工仪式,现场当时有多人声称为镇政府和市政府代表,至今该项目动工修建已经超过大半年,现在仍在建设中,未经招投标却默许施工,知道郭献利等人行骗却不履行政府职能及时阻止,该事情中镇政府是否存在严重失职,相关领导对此事一直采取拖延态度,及至现在,受害人深受其害,该项目却仍由郭献利和赵东升等人继续施工,继续借此行骗。 此外,镇政府多次以调解为借口安抚受害人,并以此来拖延时间,多次为郭献利等人担保还钱,承诺保证其按约定还钱并要求我方不得对外扩散此事,我方为了得到血汗钱不得不一忍再忍。及至现在,拖延一个月又一个月,镇政府官员眼看目的达到后又全部联系不到,镇政府领导电话不接,去镇政府人也不见,每次都以不在、开会等借口不给解决问题。此次事情中镇政府当真没有过错,没有失职吗?!镇政府的这种行为和骗子又有什么不同?!这种态度就是政府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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