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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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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是龙子湖办事处后牛岗社区的村民,今年3月份,连霍高速要绿化200米,我家的责任田正好在绿化的范围内,后牛岗社区牛永强主任,在占地时,先把我家的责任田给推了,也不给补偿费用,他完全不贴合实际情况,不安中央的要求,先张贴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经村民签字同意然后把占地款打到村民账户上,再占责任田,哪有先占,后给钱的,有史以来就他这样,一亩地赔3.5万元,这3.5万元/亩的补偿方案是怎么算出来的?别的社区一亩地赔10万以上,为啥后牛岗牛永强说赔3.5万,应该按省政府豫政 〔2009〕8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和豫政办 〔2006〕5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来包赔土地安置补偿费,按照市政府郑政文142号文来赔偿附属物和青苗费,我家责任田上面有果树和大棚,怎么就定3.5万,这面有一定的蹊跷,请领导明察。
二、、我们十几家的宅基地正好在绿化范围内,我们的宅基地证是金水区国土资源局发的,发证时间是1989年,是老宅基地,是合法的。但是后牛岗社区主任牛永强说,一个宅基地证赔2000元,群众不愿意,过了一星期,牛永强又说,赔4000元,群众还是不愿意,他们赔偿的不合理,农村宅基地一个赔4000元,剩下的钱哪里去了,不知道去向。我们旁边小金庄村一个农村宅基地赔15万(没有证),刘江村赔16万(有证),为啥到后牛岗就赔4000元,这里面一定有蹊跷,在郑东新区许多村庄老宅基地证一个都在10万以上,为啥到后牛岗社区就4000元,他们以什么标准来赔的,请上级领导为我们解决问题。 现在我们要时刻注意他们,趁我们不注意,他们就偷偷的把我们的宅基地给推了,他们的做法不合理,请领导为我们解决问题吧! 要求:1、先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赔偿的钱发到各家的账户上,再占地 2、按省政府综合地价标准和市政府郑政文142号文来进行赔偿,一亩3.5万,完全不合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