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954|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投诉荥阳建海绿荫半岛小区未符合交房条件强制交房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5-31 13:58: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尊敬的领导,您好;

荥阳建海绿荫半岛从打桩到封顶,再到它的外立面逐渐显现,我们一直都在关注着工程的进展,然而我们并没有能看到我们所期待的“花园官邸”的呈现,相反却得到了一个接一个令我们失望和愤怒的消息:承担住户生命安全的电梯是国产三线四线牌子、入户大门是不入流的单层铁门,不知名的物业却要星级的收费等,车位费占比房费百分之二十,高压线到准备交房都没有入地,小区绿化远远没有达到描述的标准,小区门前路都未修通等等。

我们认为建海绿荫半岛存在的这些问题已经严重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就建海绿荫半岛存在的严重虚假销售行为进行投诉:

1、小区高密度开发,带来的不舒适性。建海开发的楼盘是多层+高层,查阅该区域控规得知整个小区容积率为3.3,而非在各大房产门户网站宣传中的2.8。主管部门开发的低密度洋房,得利的是主管部门,享受的是多层住户,买单的是高层住户,居然完全不考虑小区的定位和业主的生活品质需求,一味追求开发商的利益最大化。

2、小区内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缺失。与荥阳市区内小区相比(我们只比较荥阳市区的,不敢与郑州市区的比较),没有意墅蓝山的会所服务、海龙配套的商业氛围、瀚宇天悦湾的体育场,鑫苑名家的国际双语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敢对比啊!都是眼泪啊!);高压线入地日期亦遥遥无期,小区门口的道路更是一塌糊涂,周边学校幼儿园建设也没有明确的建设交房日期,小区绿化程度与宣传中的53%(小区绿地率远远不足35%,看来是以绿化率代替绿地率忽悠我们了)相去甚远,智能化设备也远远不如预期。

    3、品味降低,建筑质量降低。业主在最近看房过程中陆续发现,建海绿荫半岛虽然比鑫苑名家的房子略显便宜(其实也没省几个钱),但是在采购电梯、大门、外立面装饰等方面存在严重的偷工减料问题。主管部门电梯采用国产三线、四线品牌嘉捷(国内一垃圾电梯,事故频发、与西门子、三菱电梯不敢比较),与鑫苑名家、农工商差距甚远;在大门采购方面采用杂牌单层防盗门(样板间采用震坤双层防盗门,又一次被忽悠,狸猫换太子的行为实在是可耻),与鑫苑公司、农工商等采用的双层步阳防盗门差距甚远(步阳为国内一线品牌)。

    4、物业费用偏高,收费非常不合理。荥阳公认最好的物业海龙公司收费高层1.15元/平方、多层0.5元/平方;农房索河湾的收费1.35元/平方;有二级资质的意墅蓝山,收费高层1.35元/平方、多层0.65元/平方;主管部门在郑州开发的位于二七长江路与京广南路交叉口东北角金海京江花园收费1.15元/平方,位于高新技术开发区化工路与瑞达路交叉口西50米的金海西湖美景多层收费0.38元/平方(尼玛好受伤,比郑州的还贵),而主管部门所属的物业公司在查不到任何资质,且没有任何与业主沟通的前提下,收费达到1.65元/平方(鑫苑名家收费1.8元/平方,但是人家是星际物业,能比吗?能比吗?能比吗?)。

5、停车位售价过高。地下车位建设属于人防工程,不计入容积率,只有建筑成本,悦蓝山小区前期车位售价为5万,现在售价为6万,而贵小区售价达9万、10万,价位实在偏高。(再次受伤,再次受伤啊)

综上所述,业主们强烈要求主管部门能够介入,督促建海对小区的施工进行整改,要求具体如下:

1、  更换入户大门,或者给予经济补偿

2、  提高电梯维保频次

3、明确周边配套,道路修好、超市入驻、学校交房日期。

4、降低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最好不要超过1.2元/平方。

5、降低停车位售价,建议不超过5万元

6、建立开发商与业主的正常沟通渠道,倾听业主意见。

以上诉求垦请主管部门介入协调解决。谢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6-11-14 16:27:13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35号)和《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郑价法〔2015〕3号)文件规定,现就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放开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的约定,可向住宅小区业主或者使用人收取停车费用。
    (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我委工作人员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并做好收费公示及群众解释工作。


                                                         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板凳
发表于 2017-5-3 11:55:01 |只看该作者
xyfgw 发表于 2016-11-14 16: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你好: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35号)和《郑州市物价 ...

2016年5月31日反应的问题,2016年11月14日得到一个文件回复,这效率。。。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3 22:22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