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心通桥管理办法 即日起,在郑州市网络问政全媒体平台上,对网民诉求置之不理或者敷衍塞责的,将会遭到问责处理。11月3日,郑州市委宣传部下发《关于印发郑州市网络问政全媒体平台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考核规定。 《办法》称,郑州市建立网络问政总平台,对外名称为“心通桥”,并为各个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建立网络问政分平台,为各个乡(镇)办事处和各县(市)区局委建立子平台,为各个社区(行政村)建立基础平台。 《办法》规定,出现在各级平台上的网民诉求,平台管理员必须在4小时内(工作时间)发现,并给予处置回复或先给予呼应性回复,随后再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及时给予阶段性和办结性回复。对无法解决的问题,也必须在4小时内(工作时间),点击“上报”图标,自动报送至上一级管理部门处理。 网民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办结,由中原网综合实际情况和办理结果后判定。对于未被判定为办结的问题,中原网要跟踪督办,直到办结为止。 涉及本单位的网民诉求,限时未回复或上报、下派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涉及本单位分管工作的网民诉求问题,经查证属实并在当月达到10条及以上的,对相关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扣2分;在评优评差中,当月办结问题排名倒数第一,或当月群众对回复满意度排名倒数第一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扣20分,排名倒数2~4名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扣10分。 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称,对重大网民诉求问题反应迟钝、办理不力,导致负面影响大范围扩散,对郑州形象造成重大损害的,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记较大过错一次;对郑州形象造成特别重大损害的,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定,记重大过错一次。 呵呵!回头看看,真是可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