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犯罪报案书 荥阳市公安局: 现将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报告给你们,请依法调查处理。 犯罪嫌疑人:荥阳市海世鸿阀门厂 犯罪事实: 荥阳市海世鸿阀门厂晚上非法向空气中排放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工业废气!附近居民苦不堪言,深受其害!晚上熟睡的人们总被废气呛醒,无法入睡。该厂排放的废气不仅非常呛人而且对身体伤害极大,闻着使人头疼恶心!该厂附近不仅居民多,且有幼儿园两所,寄宿制小学,初中,高中各一所,且高中为荥阳市质量最好的高中!该厂排放的废气对孩子们的学习和成长极为有害!并且郑州市对空气污染治理这么严厉的情况下,海世鸿阀门厂仍然非法向空气中排放危害健康的工业废气!实在是置政府于不顾,置人民的健康于不顾!该厂总是晚上后半夜人们睡下后排放工业废气,人们总是在熟睡中被呛醒!可以想想那有多大的刺激性难闻!白天他们不排放! 处理建议: 荥阳市公安局应当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排放、倾倒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要立案侦查,坚决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 gkml/hbb/bwj/201312/t20131203_264324.htm 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环发[2013]126号)要求,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排放、倾倒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以及盗窃、损毁环境监测设施的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对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要立案侦查。对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行为,公安部门要及时排除阻扰,坚决依法处理。对因环境执法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要立即报告党委、政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置。 树立证据意识,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各级环境保护、公安部门要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及时、全面、准确收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各类证据。环境保护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提取、监测、固定污染物种类、浓度、数量等证据。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要借助环境保护部门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提高办案质量。公安机关应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摸排环境污染犯罪线索,发动群众举报,立案侦查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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