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金水区黄河路东明路东北角的黄河路122号院,8月就签订买卖协议,9月就办好网签房产局过户,就是因为没有土地信息,金水区不动产局过户难,搁置。这个土地信息不是我们买卖双方的问题,是政府部门的历史遗留问题。现在把这种问题强加到消费者,百姓们身上,这是什么行为?现在卖方拿不到钱,买房拿不到房子!已经将近4个月了,没有一点可以继续办下去的的苗头,工作人员一问三不知,就是等政策。请问土地局连自己家里土地信息都没有,当时怎么出让的土地,这不是渎职这是什么?政府不作为,让我们老百姓买单,这是什么行为?我希望咱们郑州有关部门应当负起责任,积极主动解决问题。哪怕是办一个临时不动产证,先让过户,走了土地信息再去更改不可以吗?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不难等到失去民心,群众失去耐心再去解决,把事情变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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