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605|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咨询二胎生育险事宜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 11:08: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7-1-16 10:11

二胎,社保交5年,已于2015年7月停交。明年6月底预产期,请问能用社保吗?如果不能用的话,用男方的社保可以报销吗?报销金额在多少?麻烦给予解答。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7-1-12 15:27:4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habo2003  在2017-1-12 17:31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7-1-12 15:33:5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3年,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未就业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产的停保女职工,可按规定享受生产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的报销,报销标准与在职女职工相同。正常参保缴费的男职工,其无工作单位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产的,可按男职工配偶享受生产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的报销,报销标准是女职工报销标准的50%。具体报销金额与您是否在定点医院生产以及生产方式等有关。若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地板
发表于 2017-1-12 17:31:33 |只看该作者
好的,谢谢。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1 11:50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