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你好:
2017年2月12日看到你在心通桥上反映巩义市德丰香榭里东门新大新门口停车场收费的问题后,我局进行了调查落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1、关于网友所提该停车场有没有收费资质的问题,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停车场设置是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审核批准的,建议向交警部门反映;2、关于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问题,根据现行价格政策规定,该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同时现行价格政策规定,停车场收费已不再需要办理《收费许可证》,但必须明码标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停车收费要设置价目表(牌),我局责令该停车场在醒目位置设置停车收费价目表,实行明码标价。
下一步我局将不定期对该停车场进行巡查,规范其收费行为,制止和纠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如有疑问或其它问题可与我局联系(电话64381545)。感谢你对物价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巩义市物价局
2017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