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领导!我们是托斯卡纳三期的居民,目前共四栋楼,其中三栋楼给供电局给停了电,具体停电的时间是这个月的13号,我们的邻居两天内组织了交款,结果办事处的人员非要和其他楼的绑定交钱,现在的情况是26、27号楼不愿意交钱。可我们28号楼上有很多的孕妇以及刚生产的妇女及老人小孩。目前停电时间已经达到九天,办事处的领导就一直说协调,我想知道非要等出人民了着急吗?钱四五天有老人生命从22楼抬下去的,这算不算不为老百姓做事呢?如果说我们没有交钱,着可以说得过去,而且本来这钱应该是利海置业交的,我们到现在都是临时电。请问有人体谅过我们的难处吗?为了能正常生活我们28号楼每次交钱都很积极,加过现在不光是办事处为难我们,就连电业局都推来推去。
请领导为我们做主。
祝领导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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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兴路街道办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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