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利平在大峪沟商业街4号楼违规建筑一事的反映群众回复 尊敬的领导: 坦率的说,看到你们对温丽萍违建事件处理的结果时,我不得不惊叹一个镇政府的处理意见书,竟然不顾国家法律和事实,不能自圆其说。 第一、一个设计建成的三层楼房,温丽萍加盖一整层违章建筑,如果政府认为温丽萍的违建合情、合理、合法,你们为什么不给她批个手续? 第二,刚建成两三年的房屋为什么会漏雨,去问问开发商吧,那是她违建造成的,温丽萍在屋顶打了一百多个孔,正巧天下大雨,周围群众都知道,当时开发商还拍照发到网上了。 第三,政府让杨元帅请房屋安全专业鉴定部门鉴定本身就违背了国家法定举证原则:政府说墙体门柱裂缝属于粉刷问题,政府就负有拿出证据的责任。就在三十天前,镇政府问情况时说当天下午或者第二天来看事实,可是左等右等,等到现在都没见人影了,却等到了这样的结果,请问粉墙造成裂缝的依据是什么? 第四,你们说经村委会和开发商的协调,镇政府向温丽萍提出利用彩钢瓦维持现状,是作遮阳和挡雨用,杨元帅不再阻挠,这纯属子虚乌有,村委会、开发商从未和我们提起过此事,相反,温丽萍一开始动工,我们就去找开发商和村委,他们说是政府让盖的,他们完全不知道这回事。从动工到现在,我们向村委、开发商、镇政府、巩义市城镇规划中心、巩义市信访中心均反映过好多次,也向领导打过好多次电话,也多次拨打过市长热线,我们一直在要求完全拆除、恢复原状。可直到现在,这层违建仍然完好无损的“屹立”在大峪沟繁华街道上,不知这是什么原因??!!截止目前,也没有政府和相关人员,给过我们任何说法。 第五,温丽萍侵吞公摊面积将近400平方,把整个屋顶据为己有,政府让她拆除门窗,请问,不是违建,为何要拆除门窗?要是违章建筑拆除门窗就不是违建了吗?我们的太阳能就能用了吗?你们说,“温丽萍违犯约定,……加盖门窗”,请问温丽萍与谁约定?约定什么?本栋楼的其他所有商户无一人知晓,更没有人答应或签字,你们的约定本身就侵害了其他商户的权益。 第六,我们反映的是温丽萍违建造成的危害,政府却说是商业竞争,请问:如果我们不干午托部,温丽萍在三楼私自加盖一层就成合法建筑了?我们干了午托部,温丽萍把我们的房屋压裂缝,侵害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就不能据理力争了吗? 第七、 我所买的房屋是大峪沟商业街四号楼一楼,本楼房倚墙而建,我一楼面朝校园,政府却像温丽萍一样把我们的一楼说成是地下室,温丽萍是污蔑我这样说,难道政府领导也要不负责任的这样污蔑我?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再次恳请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我们这里看看,也许不用我们多说,你们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恳请您为民做主,还我们公道,彻底拆除违建赔偿我们的损失,如果您真的解决不了,我准备把这些全部拍到网上,让大家评评理,向北京上访,还我们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