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经营不善社保欠费三年多了,目前我们员工个人的社保无法暂停,无法转移。去社保局咨询说是必须公司补交,个人无法补交,不交上就一辈子也用不了。
我们想自己出钱补交,有些已经离开郑州去了外地,所以导致有个别人联系不上,社保局说必须把所有人欠款原公司都补交上才可以转出、暂停。现在原公司联系不上啊,问社保局如何处理,社保局推脱给地税局,地税局又推给社保局!!!来回踢皮球!!!
难道政府就不管管!!!像我们这种情况的人不是少数,为什么社保局就不能出一个政策专门解决这个问题呢?就因为遇到一个破公司要我们一辈子都用不了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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