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连云路丹枫路交叉口 联创佳苑小区2号楼下的“王婆大虾”店,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烟囱直通到三楼平台,3/4/5/6低层居民不敢开窗,一开窗整个房间都是炒虾的烟熏味,年轻人闻到了都咳嗽,受不了,老人小孩更不要说了,甚至楼道里常年弥漫着炒虾的油烟味道。
我们居民到平台查看过,王婆大虾的烟囱比其他饭店的烟囱少了一个净化设备,其他饭店在工作时间看不到烟囱冒烟,而王婆大虾的烟囱可以明显看到油烟往外排。希望环保部门严查,不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就排放,危害居民身体健康,罔顾环境保护法,要重罚。安装净化设备却不用,或是没有起到净化效果的排放,更让人担忧!希望有关部门严查,还居民一个洁净的环境!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补充内容 (2017-9-30 09:38):
多次投诉未见整改 咱们城管执法局难道真的只会打人而不能解决问题吗?期待给广大群众一个不一样的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