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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公安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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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10-11 14:46: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下派

荥阳市

处理时间

2017-11-1 15:56

我是荥阳的一个居民,2016年初我的妻子不断接到催债电话,说我们欠他5000多元,当时不在意以为是网络诈骗,就去我们荥阳京城派出所报警,派出所说没事,2016年10通过后来我们去银行办理信用业务发现确实征信确实出现问题,(有个办理贷款信息女士是上街的除下电话不一样,身份证信息一模一样)欠银行5000多元,我们通过多方了解也查不到此人,于是我们去荥阳公安经济侦查大队,进行报警警察说找案件的发生地,但是我们也不知道在哪里发生案件,于是我们结合银行拉出来征信系统中,去上街报案,上街经侦大队也部不受理,说我们直接去告银行。我从发现案件到目前上街荥阳往返快10次也没处理结果。看看借用这个平台是否能给予处理  我的电话15*******99

补充内容 (2017-10-11 14:46):
当下影响我们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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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11-1 15:56:1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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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10-30 23:36:13 |只看该作者
那个盗用他人身份证件信息办理贷款的人已经涉嫌犯罪,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同时触犯了骗取贷款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此案中受害人有两个,一个是身份证件的法定持有人,另一个是银行。不可能要求一个受害人去起诉另一个受害者。受害人可以向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受害人可以到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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