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郑州市金水区商城路英协路交叉口向南一百五十米路西东方明珠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是十几年的老小区了,小区共有大概十九部电梯,近期技术监督局以我小区部分电梯没有正常维保为由把我小区十六部电梯全部关停,导致我小区现在老人小孩下不了楼,年轻人上班辛苦一天还得爬十几层楼梯到家,家里买的重物根本上不了楼,严重影响甚至不能生活。
我认为1,我们正常交物业费,电梯维保理应物业公司按时按要求为我们业主服务,现在电梯停运原因是没有正常维保,这个责任理应物业承担,而不是停运电梯让我们老百姓自己承担。
2,小区已经是十几年的小区,电梯断断续续已运行十几年,技术监督局因没有正常维保手续不合格为由对我小区停运,试问这十几年经常没有维保为什么还能使用这么多年,前面这十几年技术监督局的管理何在?3,物业收钱没有给我们业主维保,技术监督局拿着我们纳税人的工资十几年没有解决我小区电梯没有维保的问题,导致我小区老百姓整天处在使用高危电梯的风险中,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命安全。
鉴于这三个问题,往领导百忙之中能够对我小区问题进行关注和大力的服务。
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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