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范围为:
1、城镇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本市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个体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
2、自由职业人员,是指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独立从事某种职业,为社会提供合法服务的劳动者。
3、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或取得我市《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辖区内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可以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
您有单位可以按照单位进行缴存,若单位未缴存公积金您可以根据以下办法来我中心进行相应投诉。
若您已与单位确认缴存地在郑州。公积金是由单位统一缴存的,并且是强制性的。只要在职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自录用或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办事机构办理账户设立、账户转移及缴存登记手续。
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未及时给您开户缴纳公积金,需要您提供相关的资料到郑州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反映情况。
您所需提供相关资料如下:
1、单位的详细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
2、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有合同编号)、工资条、工龄
3、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欢迎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12329(人工接听时间:每月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除了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系统维护,其他时间段仅提供自助语音服务,若需咨询可语音留言,我们会在工作时间提供回拨服务),会有专人为您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