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永威物业未征得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没有详细的公布收支明细,对服务等级、收费标准、业主是否同意调价的意见等内容进行公示,从2016年1月起单方上调永威鑫城小区物业费,多层由原来0.43元/平米上调到0.77元/平米,高层由原来1.15元/平米/月上调到1.9元/平米/月。小区业主拒绝缴纳涨价的物业费时物业公司采取对小区业主停电、威胁等方式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
请领导督促永威物业公司对上调物业费应按照《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郑价公〔2014〕4号)和《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审批工作的通知》 郑价审〔2015〕5号文等文件合法合规执行,对2016年、2017年违法多收取的物业费应返回给业主。我们业主希望领导能公正、公开督促物业来处理这次上调物业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