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根据你所反映情况,现就相关政策对您再次传达:
郑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贾峪段贾峪镇站征迁范围内
集体土地上商业用房房屋腾空奖励办法
为做好郑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贾峪段贾峪镇站征迁范围内集体土地上实用于商业经营房屋的征拆工作,经研究决定,按以下验收时间节点给予奖励:
2017年11月21日22:00前腾空并通过验收的,由包户干部负责带领房屋所有人(需持验收单、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房产手续及经营证件等原件)到镇指挥部登记,每处奖励房屋所有人8000元。
2017年11月26日22:00前由于房屋所有人原因未腾空验收的,承租方可于2017年11月26日22:00前腾空并申请验收,由包户干部负责带领房屋承租人(需持验收单、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及经营证件等原件)到镇指挥部登记,每处奖励承租方8000元。
请各征迁小组按此政策加大宣讲力度,督促商业用房房屋所有人尽快腾空验收。
郑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贾峪段
工程项目征迁工作指挥部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