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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河办杨五楼村村干部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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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20:53: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8年6月14日 杨五楼村委召开人民调解员选举会议,在6月23日当天公布选举结果,根据参加会议人员了解情况,公布结果与事实不否,公布人员为村委干部直接指定,并且公布人员与村干部为亲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章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  居民会议推选产生 。但荥阳市索河办杨五楼村村委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藐视法律,无视法律的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六章   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调解法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但杨五楼村委自2011年至2016年从未开过类似选举会议,全部由村干部直接任命他亲戚,此情况非常恶劣,已多次公然藐视法律的存在。请求政府及有关领导为杨五楼村民公政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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