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职能部门的领导,我在2017年1月25日与郑州蓝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现如今开发商迟迟不交房,小区公共设施也未施工完毕,因很多业主去法院起诉开发商赔偿违约金,开发商就草草的下发了一份交房通知书,通知书连公章都没有,去小区办事,只有一个不知道是否有资质的物业,问什么什么都不知道,要想领钥匙就必须交钱,这种不合理的物业我们作为业主就只能交钱任人宰割吗?领过钥匙,开发商就可以免除自己延期交房的责任吗,对于开发商何时能交房,我们也不知道去哪找说法,我们现在就想知道开发商何时能交房,能把所有的配套都完善了,好好交房子!能把我们的房产证给办理出来!感谢政府能予以督促,解决小孩上学等因房子造成的一系列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