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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软怕硬的丛林法则还要继续维持下去吗(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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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7 09:19: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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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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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24 16:13

欺软怕硬的丛林法则还要继续维持下去吗

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荥阳市塔山路(乔楼派出所以南至中国移动孙成营业厅)西侧本来是一道长约200米的砖墙,乔楼镇人民政府在砖墙上绘制了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画,大约两年多之前,有人彻底拆除了文明城市宣传墙并建设了大量铁皮房,这些铁皮房已经全部成为各类商铺。这个问题早已向荥阳市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反映,但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随意推诿给乔楼镇人民政府处理。乔楼镇人民政府没有法定的罚款和拆除权力,导致乔楼镇人民政府极度害怕违法行为人暴力抗拒、造成群体事件,因此长期以来无所作为、放任自流。

   公民要求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履行行政职责,不要再把自身的法定职责推卸给乔楼镇人民政府了。乔楼镇政府没有法定的罚款和拆除权力,导致乔楼镇政府极度害怕违法行为人采取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的群体事件,一直以来无所作为、放任自流。由于“责令停止建设”已经无法实现,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只能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鉴别并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1、对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由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对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由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限期拆除。

3、对于不能拆除的,由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4、如果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乔楼公安派出所与违法建筑紧邻),对犯罪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荥阳市政府答复称:

乔楼街原本为市场,2007年因修建中原西路,对沿街商铺进行了拆迁,周边群众购买小商品习惯到乔楼街购买。群众在路边摆摊,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和安全,也不利于对商铺的管理,为活跃市场,原拆迁商户自发在塔山路西侧搭建临时房屋经商,临建房在道牙以外,不构成占道经营,并且临建房排列有序,如对房屋进行拆除,有可能造成群体事件,不利于乔楼社会稳定,也不方便群众,计划在乔楼组安置房建成安置后再进行拆除。

这个答复很明显是乔楼镇政府拟定的文稿,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直处于隐身状态。按照镇政府的初步意见,这些违法建筑属于不能拆除的,原因是“如对房屋进行拆除,有可能造成群体事件,不利于乔楼社会稳定,也不方便群众”。这个原因是不能成立的,对于任何违法行为的查处都可以造成行为人的暴力阻扰抗拒,如果因此就放纵违法行为,其直接后果是所有的法律变成了一纸空文,欺软怕硬的丛林法则取代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欺软怕硬的丛林法则是野蛮人治社会的特征,一些人对于软弱无力者敢于欺压甚至杀掉(湖南新晃一中邓世平同志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被埋操场16年),对于强悍野蛮者则点头哈腰、任其触犯法律。

如果该违法建筑被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为不能拆除的,应当由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乔楼镇政府没有权力放纵违法行为。因为行政处罚权管辖机关为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政府怎么可能代替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呢?

请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如果这些基层干部和违法行为人打算指使黑恶势力来杀我,我也随时准备着为了共产主义而牺牲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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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3-5-23 16:26:15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对于心通桥上关于“荥阳市乔楼镇镇区街道上临时搭建的铁皮房未处理的舆情,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因修建中原西路对乔楼街上的沿街商铺进行了拆迁,后来,群众在路边摆摊,影响了道路通行和安全,为了不在占道经营,原拆迁商户们自发在塔山路西侧搭建了排列有序的临时房经商,既方便了群众购买,也方便了对商铺的集中管理。前段时间,镇政府对这些临时商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决定对这些临时商铺进行拆除。
      下一步,镇政府将结合东郭村委及其他镇直部门对这些临时商铺进行有序拆除,我局也将全力配合乔楼镇政府做好后续的拆除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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