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郑州市中原区苑南路南,宋庄街西“中晟,和黄熙花园”小区,合同拟定2019年5月20日交房,在5月11日通知业主于8月30日延期交房,并公示剩余工程施工进度;8月19日第二次通知延期交房到2020年5月20日,给出理由是由于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导致。 该开发商由于管理不力,组织不当所致该项目严重延期,购房合同对于违约万分之零点二,不能弥补业主购房总房款带来的损失,赔偿金有失事实,该企业且没有足够保证措施,超过60天以上严重违约部分,业主主张千分之二(2/‰)赔偿业主。 请房管主管部门,针对该企业开发以及组织能力进行调查,业主已经多次找开发商商谈,没有主管领导对接没有回应,请主管部门审查该企业资质,督促该企业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更多的人员施工,尽快交房,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违约金比例。我们业主决不答应延期一年的时间,更不会答应按合同赔偿。 长期下去导致矛盾激化,督促该企业正视问题,正面回答业主急于住房的心切,按照行业规矩参考行业做法提高违约金比例,弥补业主损失。 以下是第二次延期交房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