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57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投诉明天花园黑物业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2-4 14:59: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9-12-16 17:21

尊敬的领导:我是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37号明天花园小区的一名业主,我小区存在黑物业豫讯物业霸占小区,拒不撤离,请明查。
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底,为改善明天花园小区环境,小区部分业主牵头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因临近春节,业主委员会未召开业主大会,和河南豫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三个月的临时托管合同,并发通知承诺春节过后,将召开业主大会,经业主大会授权后,再选聘新的物业公司。但2017年春节后,业委会并未召开业主大会,豫讯物业服务公司在明天花园小区服务至今。在此期间,豫讯物业除了收取物业费和第三方费用,毫无作为。小区道路破烂不堪、公共设施损毁、电梯故障频繁、车辆乱停乱放、消防通道被占用、卫生脏乱差,至今小区已发生两起火灾,被新闻媒体多次报道,消防大队将小区列为重点火灾隐患单位。
      小区业主对如今的生活环境极度不满,业主委员会由个别人长期把控,对小区物业管理现状不闻不问,并一直为豫讯物业公司撑腰,以谋私利。今年8月,经上报明天花园社区居委会同意后,由小区业主报名担任代表,在小区进行了关于同意罢免豫讯物业,由社区和业主共同选聘新物业公司的签字程序,经过几个月的努力,50%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更换新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在小区公示后,和业主代表、楼栋长对几家参与竞聘的物业公司进行了考察筛选,最后选定了姿华物业服务公司。居委会于11月30日在小区张贴通知,宣布豫讯物业于19年11月29日正式被解聘,并要求他们交接各类资料及小区设施设备情况,并退还预收的各项费用。
      但豫讯物业至今拒不办理交接手续,拒不撤离物业办公室,并且花重金聘请安保人员威胁恐吓业主。业主打电话报警,片警说这几年小区并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所以豫讯物业公司管理得还挺不错,可以让他们继续干着。
      作为明天花园的一名业主,我实在想不明白,更换物业是在完全合法合规的程序下进行的,反映了全体明天花园小区业主的意愿,居委会也参与并见证了全部流程,结果居委会和业主说话都不算数,豫讯公司说不走就不走,得不到任何相应的处罚。业主代表和全体业主辛辛苦苦几个月,难道毫无结果,还要让黑物业霸占我们小区吗?
      请各相关管理部门和领导,对黑物业霸占明天花园小区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驱离豫讯公司,解救明天花园小区业主于水深火热,支持明天花园社区居委会为解决辖区居民诉求所做的工作。早日还我们一个美好平安的生活环境。
     附件中为居委会在小区张贴的整个更换物业过程的各种通知,能够充分证明我们的行动合法合规,符合民意。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9-12-10 16:57:43 |只看该作者
您好!经了解,社区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决议更换物业公司并通过业主大会同意后,2019年11月27日该小区所在的社区已向豫讯物业公司下达撤场交接通知,撤场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上午9点前。目前该公司拒不撤离,该小区所在的社区已准备将该情况上报至执法部门。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业主大会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并在约定的时间撤出物业管理区域。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约定的撤出时间内,应当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
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管理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并向业主委员会或者在业主委员会监督下向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下列交接义务:
(一)移交物业管理用房等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
(二)移交物业承接查验的有关资料;
(三)移交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物业和设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四)结清预收、代收和预付、代付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罚款;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约定时间提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原物业服务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自规定时间届满次日起对其处以每日一万元罚款。
鉴于豫讯物业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条例规定,建议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一步反映。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5 13:10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