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索河办工作的支持!也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索河办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现就您提出的疑问作以下回复:
经调查情况如下:
2020年1月槐树洼村有两户村民工商营业执照到期,要求村委为其出具经营场所证明,村委未开具证明材料,原因有二:
一、村委开具经营场所证明,须写明用做经营房屋位置(须提供宅基门牌号),权属(需提供《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两户村民用作经营的房屋均未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无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更无《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相关部门也未为其编排门牌号,村委无法开具证明。
二、郑政〔2016〕3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基层证明清单制度方便群众办事的通知》编制了郑州市行政机关要求基层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取消了35项基层出具的证明,房屋产权及过户情况证明、自建房产权证明(取消的基层证明清单序号9)就在取消之列。文件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列入清单的证明事项,村 (社区) 等基层组织要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取消或未列入清单的证明事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村 (社区)等基层组织不再出具,也不得作为办事的前置条件。
槐树洼村委不出具经营场所证明与村民曾向法院起诉过槐树洼村不按合同给村民安置拆迁安置房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