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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南花园违规出售地下室!销售涉嫌欺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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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4-3 16:26: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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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3小时:22分钟

       2007年,我们家在管城区紫南花园小区购买了一套地下室,开发商为:郑州永恒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前我们曾多次询问开发商地下室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均得到了肯定答复。并给我们签订了一份地下室转让协议,协议的第七条明确了权属证书的办理。可多年过去,我们购买的地下室依然没能拿到产权证书。紫南花园小区产权属经济适用房,开发商为何能把小区地下室单独剥离出来对外出售。       同时,小区管网存在重大缺陷,小区的污水管网低于市政管网,致使年年夏天都会出现地下室雨水倒灌的问题,内部家具、房门、各种柜子完全损坏。目前地下室已经不能正常使用,开发商却表示该问题属于天灾自己无责,前期的虚假宣传加上物业的各种不作为,导致该地下室产权保障和居住功能性完全丧失,希望主管部门加以重视  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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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20-4-7 10:47:36 |只看该作者
关于市政管网质量,建议转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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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20-4-7 10:48:40 |只看该作者
您好:
     关于地下室产权办理问题,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郑编[2015]4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一致规定,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业务纳入不动产登记局管理,具体办理情况市民可向不动产登记局详细咨询。取得初始登记证明后,业主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如开发企业违约,业主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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