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维贤星光96时尚名店(地址: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的一名普通员工。2015年11月,本人通过正式应聘来到商场工作,签了劳动合同。四年多来,企业一直不给缴纳社保。期间也一直和主管、人力资源部沟通。主管开始说给人资申请,人资说等领导研究,后来主管和人资都说这个岗位没有社保。2020年因疫情影响,主管打电话说让本人写辞职证明,辞职是因为个人原因。并发来一个模版“因疫情出入限制不能到现场,委托主管代办离职手续”,让手抄后拍照微信传给她。因为离职不是本人意愿,本人没要按她们意思完成。此后,再没有接到公司消息。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得到公司合理的说法,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处申诉。望职能部门协调解决,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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