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到网友反映郑州市星月时代广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的问题后,市社保中心第一时间对该公司社会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稽查,通过稽查发现,郑州市星月时代广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度在职职工90人,实际参保缴费25人,应保未保65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市社保中心已经对该公司下达了社会保险稽查限期改正意见书,要求其于2020年10月25日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补缴社会保险费用578097元,并书面报送整改情况,如单位逾期不报送整改情况和不整改的,市社会中心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