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民政局宣称“公共殡葬服务事业单位没有强制性要求按指印的规定,如有违法行为,会及时进行检查和整改”。 荥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应当认真检查荥阳市殡仪馆保存的全部骨灰寄存协议,协议书上面必然有乙方(群众)的红色指印,既然荥阳市殡仪馆没有强制性要求按指印的规定,那就证明是荥阳市殡仪馆骨灰室负责人私自作出的要求群众按指印规定。 荥阳市民政局应当依法作出下列行政决定:
一、应当责令荥阳市殡仪馆对于骨灰室负责人予以处分或者解除职务。
二、应当责令荥阳市殡仪馆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除了不具有文字读写能力的公民可以通过按指印方式签订协议,凡是具有文字读写能力的公民只能通过签字方式订立协议,必须彻底废除“签字+按指印”的潜规则。
三、应当立即设立荥阳市殡仪馆考核评价部,考核评价部作为专门的殡葬服务考核评价机构,部长、副部长、工作人员由荥阳市民政局直接任免,使用专项的事业编制。未经荥阳市民政局书面批准,荥阳市殡仪馆无权解除或者调动考核评价部部长、副部长、工作人员的职务。必须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殡葬服务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和完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侧重衡量功能定位、职责履行、服务流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社会效益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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