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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指印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利和人格尊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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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6 20:57: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状        态:待处理

处理单位:郑州市民政局

等待时间:6832小时:16分钟

郑州市民政局法规处:

   荥阳市殡仪馆在与丧事承办人签订殡葬服务协议时,要求服务对象签名后必须按指印。荥阳慈善总会在向受益人提供捐助时,要求受益人签名后必须按指印。

个人指纹属于个人敏感信息(personal  sensitive information)。收集个人信息必须遵循授权同意、最小必要原则,收集的个人信息的类型应与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功能有直接关联,直接关联是指没有上述个人信息的参与,产品或服务的功能无法实现。

收集个人指纹信息与签订殡葬服务协议、实现慈善服务功能没有直接关联。

因此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民法的基本规则,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和人格尊严。

请郑州市民政局法制部门(法规处)责令荥阳市殡仪馆、荥阳慈善总会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即日起签订殡葬服务协议、接受慈善捐助时,服务对象应当以签字为主、按指印为辅。

1、如果服务对象具有汉语言文字读写能力,应当以签字方式订立殡葬服务协议、在慈善捐助材料上签字,坚决禁止要求服务对象签字后继续按指印的侵权行为。

2、如果服务对象不具有汉语言文字读写能力,仅仅具有少数民族或者外国语言文字读写能力,应当以签字方式订立殡葬服务协议、在慈善捐助材料上签字,同时由工作人员在旁边备注上服务对象姓名的汉字译文,坚决禁止要求服务对象签名后继续按指印的侵权行为。

2、如果服务对象不具备任何语言文字读写能力,应当采取盖章或者按指印方式订立殡葬服务协议、在慈善捐助材料上确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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