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郑州市高新区东大门石佛艺术公社(又名:石佛艺术中心)的全体业主,我们所购买的房子是由河南石佛艺术公社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由河南新合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承建的高新区东向门户工程。现我们将开发商迟延交房、私自更换物业、不依法签订合同,承建方怠于施工、诉讼缠身等情况向各位领导反映如下: 一、开发商怠于督促、承建方怠于施工,致使迟延交房 根据我们与开发商石佛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的交房时间应为2018年12月底,但因承建方新合鑫公司怠于施工,开发商石佛公司怠于的督促,致使我们所购买的房屋自2017年年初封顶至今仍未建设完成。期间,我们多次到施工工地查看房屋建设进度,但每次前往所见均为寥寥数个工人,房屋建设进度极为缓慢。 2018年12月,建设方新合鑫公司以所谓“扬尘、环保”等借口,短信告知我们其无法按约交房,交房时间强制顺延至2019年4月30日。收到该短信后,我们多次到新合鑫公司总部和石佛公司售楼部要求其明确准确交房时间、制约措施并赔偿我们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但该两公司仅是找了一个所谓的项目部负责人出面敷衍了事,致使双方协商陷入困境。 2019年4月26日,开发商石佛公司又以短信和公告的方式告知我们,其再次延期交房,交房时间再次强制顺延至2019年6月30日。但截止到我们向各位领导反映问题之日,我们所购买的石佛艺术公社、小区绿化分毫未动、小区广场及相关配套设施仍未铺设,显然并不具备“2019年6月30日前完工并取得验收手续”的交房条件,因此,其交房时间再次延期,并交付遥遥无期。 2019年8月30日,新合鑫别出新意、通知业主可以提前收房,可以装修了;此时园区内绿化为0,房间内无水电、没有两书一表,怎么验收?怎么装修?后面的出现问题谁来保障业主的权益等等,都无一回答;截至到现在,仍然是临水临电、停电频换,电梯经常困人;园区绿化为0,没有两书一表等,更甚,石佛的开发商新合鑫竟没有一个人可以负责任的告知我们业主,什么时间可以通正式水电,从2020年10月,推到11月,然后又是2020年12月,至今任然是个迷,什么时候可以验收合格,正式交房等? 这种一二再再二三的迟延交房,让我们业主是可忍孰不可忍;现在是哭天无泪,喊地无门。我们业主大部分都是刚需,现在都面临着留落街头的境地。 二、开发商制定霸王条款,规避自身责任 开发商在合同中制定霸王条款,且在签署合同后拒绝向我们交付合同。而按照开发商所制定的违约条款,其给我们迟延交房违约金仅为万分之零点五,远远低于我们租房所产生的实际损失。而且从签合同的收房日期到正式交房日期的赔偿金怎么赔付,开发商避而不谈?现在给出两个方案,要么冲抵物业费,这很多业主能够将近10年不用交物业费;那物业没有正常的费用支撑,怎么正常运营,怎么保障业主正常的生活;第二种方案,冲抵购买车位冲抵卷,这种房子交付遥遥无期,试问谁还会买,谁还敢买?同时抬高车位价格进行售卖,这不还是不用掏任何一分钱的违约金赔付;开发商直接回复,不会赔偿现金,试问谁给开发商的底气,谁又是后面的保护伞; 三、开发商收到购房款后,至今未与部分业主签订书面合同 部分业主在将数十万的购房款交付给开发商后,开发商至今仍未与其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导致该部分业主至今无法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合法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四、开发商私自变更物业服务单位 根据我们与开发商石佛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石佛艺术中心的物业服务提供者应为海南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2.65元/月/㎡。 但开发商石佛公司在未征得我们同意的情况下,不仅单方将物业服务公司更换为其自己找人成立的新公司。而且在我们多次要求下,开发商仍未提供该新公司的相关合同和资质材料。 五、最后,我们自2016年、2017年签过购房合同至今,没有接到开发商一次电话,每次逾期都是一条短信敷衍通知了事,到现在连短信也没有了.....令业主们非常恐慌。而且该开发商一而再再而三的违约逾期交房已经让大家失去信心,甚至有些影响到婚期,影响到家庭,影响到社会合谐。我们本着走正当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原则,寻找各种办法维护我们业主的权益,希望市政府领导在百忙之中关心一下帮我们解决问题。 六、 ——石佛艺术公社全体业主敬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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