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是否落实 荥阳市应急管理局: 请荥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实事求是地阐明下列问题: 1、荥阳市应急管理局是否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2、荥阳市应急管理局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是否给予奖励?奖励的金额是多少? 3、荥阳市应急管理局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 4、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荥阳市应急管理局是否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荥阳市应急管理局自2019年1月31日成立以来,向社会公告了哪些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5、荥阳市应急管理局是否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6、虽然荥阳市应急管理局、荥阳市消防救援大队之间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但是两个机构均为消防法授权的消防工作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请问荥阳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哪些途径与荥阳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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