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20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欺骗客户(下派单位:新郑市)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6-25 00:29:2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新郑市场监管局

处理时间

2021-6-30 16:46

你好我买了新郑市龙湖镇正商兰庭华府二期商品房付了首付。购买后小区规划变更了,我要退首付。开房商不给退,销售并未提前并未告知小区规划会变更,如果告知的话我们也不会买,我现在只想退款,退回首付款!感觉受到严重欺骗!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1-6-27 10:19: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您好,开发商是否违规更改规划,需由房管部门予以认定,建议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目前,不能认定为虚假宣传,购房首付款不属于政府定价目录,属于市场自由调节定价,不属于乱收费,请依据民法典,有购房合同的,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9-30 07:25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