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水灾时,发展南郡小区物业(冶建物业)因未将电梯升到高处导致小区电梯进水损坏,洪水过后,物业维修损坏电梯但部分电梯迟迟没能修好,1号楼2单元中梯目前仍然不能使用,给业主造成极大的不便。前一段时间让业主签字,说要动用维修基金维修电梯,业主要求物业公布损坏原因及需要更换零件清单,物业不予公布。今天知道物业将维修方案报至房管局准备走程序使用业主维修基金,想请问一下,如果是因为物业的原因导致电梯损坏,不应该是物业直接维修吗,为什么要动用大家的维修基金?请领导给予督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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