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68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5 13:05: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处理时间

2021-11-1 18:00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依法合规设置执法机构,除直辖市外,县(市、区、旗)执法队伍在整合相关部门人员后,随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并上收到设区的市,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统指挥。县级生态环境分局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具体落实形式,压实县级生态环境分局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责任,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实行“局队合一”后,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职能,将人员编制向执法岗位倾斜,同时通过完善内部执法流程,解决一线执法效率问题。执法事项主要由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承担,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还应承担所辖区域内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等职能。按照设区的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副省级城市、省辖市整合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原则上组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对于有特殊执法需要的区或偏远的区,可设置派出机构。

目前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分为两种运行模式:

各县市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分局对于大队具有领导指挥权。

各区生态环境分局、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派驻大队不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派驻大队直接对支队负责。

请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列问题:

1、各区生态环境分局、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派驻大队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

2、各区生态环境分局只负责行政许可但是不负责行政执法,如何保障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有机结合?

3、为什么不通过郑州市政务公开网向社会主动公开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1-10-26 15:42:44 |只看该作者
谢谢你对环保工作的支持,生态环境局的垂改工作正在进行,生态环境局的机构设置也在不断完善,如果对生态环境局的垂改有不满意的地方,你也可以直接向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反映。感谢你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您也可以直接拨打12369环保热线举报生态环境中的违法问题,也可以对环保执法工作进监督,生态环境局纪检电话电话是67189305。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公民权  在2021-10-27 07:45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6 23:5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