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职工团购家属房,多次召开会议强调这是给职工的福利,不会烂尾,让大家积极购房,并于医院层面做出承诺两年后交房,绝不烂尾。中间不知道为何停工,医院对职工没有任何交代。2020年底2021年初在房子停工的情况下,开放商单方面要求职工交八万块钱车位费,并给职工发函威胁恐吓职工,不交钱就强制退房,并且单方面退房,他们并没有钱退给我们。严重影响大家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经过职工代表努力,港区法院,管委会住建局,多次到医院开协调会。承诺尽快开工,办理预售证,2022年年底交房。在医院出面的情况下医院职工同意缴纳八万车位费,把工作推进下去。医院做出各种承诺,监督账目,不让开发商随意挪用,以后房子定价经审计,经职工同意后定价。并且告诉职工,开放商只是代开发,每平米只收二百块钱管理费,房子多少钱,挣钱与否和开发商没关系。还承诺除现在职工购买的房子,剩余房子所得利润,均摊到职工所购房,降低成本。半月前医院开会,在没有征求任何职工意见的情况下,医院和开发商决定把团购房价定在4900到5300之间,一房一价。并且2023年才交房。 现在我有几个问题:
1.所谓工会分会是不是代表职工利益 ,为什么在没有通知职工的情况下,一致表决同意涨价。他们代表了谁。
2.医院一直给我们传达的信息就是这个房子是开发商代开发,话语权在医院。现在涨价了又说定价在开发商,为啥给职工传达错误信息。中间到底有什么利益。
3.之前所说定价通过三方审计,职工同意才会定,现在为啥食言,为啥定价比周围商品房还高。我们要求公布审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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