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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作为,无法安装新能源充电桩(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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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18:53: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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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广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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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小时:52分钟

2021年十月申请安装新能源充电桩,需要物业盖章才能电网才能办理电表,本人在郑州市正商城裕园裕园2号院购买有车位,且小区内部具备安装充电桩条件,小区物业以总公司不允许为由,拒绝为我出局办理充电桩所需电表证明,反复交涉无果,电力推物业,物业推总公司,物业公司名称为河南正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地址航海路连云路正商城裕园2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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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12-10 16:37:3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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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1-12-24 10:12:1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郑州正商城裕园2号院小区由河南正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物业服务。经走访了解,小区交房时建设规划没有规划新能源充电桩的消防设备,2019年小区部分业主向物业申请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提交相关材料及缴纳380元电表费、3500元物业相关设备维护(终身)费用后,物业公司按照流程进行报装,安装使用一段时间后业主因商用电费和民用电费问题与物业公司产生经济纠纷,此后物业公司停止提供该项服务。后因需要安装充电桩的业主增多,物业公司恢复该服务,物业表示业主在自购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属于业主需求,业主可以通过物业公司、供电局、第三方公司等多种途径进行安装,无论通过哪种方式进行安装均不需要物业进行盖章同意。业主申请供电局充电桩所有流程都是在供电局,由供电局进行走线,安装电表,收取电费等费用都是由供电局收取,现供电局施工要求物业盖章,物业认为,业主在自购车位上装供电局充电桩,不需再进行盖章,供电局可直接在自购车位上安装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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