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荥阳市豫龙镇兴国寺村李沟村民,我们家兄弟两个只有一处宅基地哥哥已经成家养育有两个男孩;我今年也三十了,至今未婚,向村小组及镇政府申请一宅基地建房用于娶妻生子,向村民组及村委咨询无果,说是荥阳市宅基地停批十年,具体原因不详。 地方政府盲目城镇化、造功绩,导致农村宅基地停批,一户多宅及违法乱建未得到有效遏制,应该享有申请宅基地的村民却申请不到宅基地,公平公正在基层是个鸡肋,相关主管部门推诿、扯皮、 不担当,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管不问;不重视人民群众反映的正当诉求;不及时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造成民怨四起,和谐社会怎能如此? 此前在人民网给荥阳市市委书记留言咨询宅基地审批流程,国土局官网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最新修订)和《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豫政[2021]4号)规定,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宅基地审批。宅基地审批资料已提交给豫龙镇政府,豫龙镇政府人员说没有新政策,让找农委,按流程咨询荥阳市农委说是荥阳市在基地审批政策依然无人推进处于停滞状态,还能向谁求助?、 2019年9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通知》对部门职责、属地责任及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确和细化。《通知》强调,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在转发该《通知》时要求,各级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要站在乡村振兴全局的高度,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确保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有人干、责任由人担。《郑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导则》制订的依据 《郑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导则》制定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主要依据以下内容: (一)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央文件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 (三)地方法规 《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 (四)河南省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5〕51号) 结合《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宅基地申请审批标准表格及郑州市实际审批流程,制定了符合郑州市工作内容的相关表格。 2020年7月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导则》的通知。2021.03.04日向豫龙镇政府提出申请,镇政府农办、国土所、党政办等对政策都不了解,本人多渠道咨询郑州市农委、郑州自然资源规划局、郑州市建设局及荥阳市农委、荥阳市规划局等多个部门咨询了解宅基地申请流程等。 如今农村兄弟两个一个宅基地的问题急需解决,宅基地关系适龄青年成家立业。恳请市政府尽快督促镇级政府落实政策解决农村日益凸显的矛盾问题。 从去年今年3月份带着市农委、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关于印发的宅基地申请资料到荥阳市咨询村委、豫龙镇政府不予受理兴国寺村民提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一直拖着等政策,请给出一个合理合法的文件和依据及明确一下宅基地受理审批的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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