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情况反映
尊敬的上级领导好: 我是惠济区古荥镇古荥村四组组员:郑建国(410*******04163352) 2008年11月份把户口迀回老家古荥。 2009年1月队上给我分了壹口人的8分自留地,这块地在古荥四组八十亩地。 具体位置:东临郑俊朋土地,西临郑马車土地,地南头是石河村土地,地北头是古荥三组的土地。整体位置位于四组80亩地最东侧。(和四面街坊邻居土地没有任何冲突,疑议,确权清晰)
这块8分自留地(人口地)自从分给我,因为在市里面,一直让郑XX帮忙搭理耕种。2012年因做生意出事,失去自由到2017年底才刑满,回来后队长已经换届。多次询问两届队长,最后答复,“说你失去自由,地自动取消了。”这是什么答复,国家哪里有这样的法律条文。失去人身自由就毫不知情,也不通知,直接取消老百姓自留地? 农业银行的粮食补贴一直都是正常发放中,从没有停发过,可提供粮食补贴发款记录。 最后土地国家统一征收了,我在自己土地上安置的各种附属物,全部被统计后清理,我却没有得到一分钱赔偿。 现请上级领导调查核实,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和处理。
情况反映人:郑建国 身份证410*******04163352 电话13*******17 2022年1月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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