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和组织部应当全面促进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 荥阳市委编办、荥阳市委组织部: 为了全面促进荥阳市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荥阳市委编办、荥阳市委组织部应当立即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一、目前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其中,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股级领导职数 14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 1 名)。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不得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的要求,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四个内设机构平均只有一名行政编制,每个科室只能配置一名科长、无法配置任何科员,实际上每个内设机构存在若干名科员,这样必然出现“地方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使用事业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的机构编制违法行为。 为了杜绝行政机构使用事业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的违法行为,荥阳市委机构编制部门应当为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即增加行政编制。可以按照“平均每个内设机构具有6名行政编制”的标准,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核定为88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 二、中国共产党荥阳市委组织部应当根据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员缺额情况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逐级报送河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组织部)审定,通过河南省2022年度统一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应当根据各内设机构职能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条件,原则上为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全日制统招、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学历),主要招录经济学、经济统计学、投资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农村区域发展、信息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审计学、信息资源管理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