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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国道新郑段拓宽拆迁问题(下派单位:新郑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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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9 15:16: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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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镇

处理时间

2012-5-15 17:21

       107国道新郑段进行拓宽,涉及到周边房屋的拆迁问题。龙湖镇政府无视国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没有公示相关拆迁补偿方案,没有同居民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对于有国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房屋,强行停水停电,蓄意强行拆除。
相关工作人员甚至声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在龙湖镇不管用,就按照他们口头说的标准进行拆迁,态度极为蛮横。
         依法治国已经写进了宪法,政府依法行政难道在我们这只是一句口号??!!请法制办关注此事,给百姓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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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10 14:03:52 |只看该作者
生态廊道建设,是郑州市委市政府、新政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郑州市都在围绕廊道建设全面进行拆迁,拆迁补偿是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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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xzjm  把相关标准公布出来,不要在这打太极!  发表于 2012-7-2 11:27
spy005  相关标准是啥,在这里公示出来!  发表于 2012-5-10 23:44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spy005  在2012-5-10 18:46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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