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现将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人口计生委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管理发放办法》的通知 豫人口【2009】30号文件要求,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每年5月底前对新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象进行资格确认,对已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对象进行年审,对退出人员进行变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惠济区四月初已暂缓年审工作(年审工作的开展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实适时进行调整)。
由于您的户口是从中原区迁至惠济区,不属于我们的年审对象,属于新增享受对象,近期,您可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户口所在社区进行办理。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话63639395进行咨询,给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