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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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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9 12:45: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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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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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荥阳市纪委监委应当通过本机关网站主动公开下列内容:

一、荥阳市纪委监委是否建立“荥阳市监察对象数据统计台账”,为日常监督提供数据支撑?如果已经建立“荥阳市监察对象数据统计台账”,应当通过本机关网站主动公开荥阳市监察对象的基本信息。荥阳市的监察对象有多少名?具体包括哪些单位、哪些人员?

二、公办中小学校的监察对象主要包括学校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中小学校长、副校长、财务管理人员。普通教师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的只是业务性技术性工作,不具有组织、监督、管理的内容,不应纳入监察对象范围。荥阳市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对此是否精准知晓?

三、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深入开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学校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中小学校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绝对不是所谓的“管理不严,作风散漫、纪律松弛”违纪违法问题,荥阳市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对此是否精准知晓?

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全面加强对中小学校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力度?

对于落实党中央关于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党员领导干部,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拖延执行上级关于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决定的公职人员,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四、20224月初,某些疑似纪检监察人员未能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拒不依法采取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测量体温、实名登记措施,强行闯入中小学校,拒不依照规定出示证件,拒不出具任何书面通知,对非监察对象采取询问、检查等调查措施,拒不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拒绝由当事人签名、盖章,严重浪费纪检监察机关有限的执纪执法资源,严重损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面过硬的铁军”形象,荥阳市纪委监委是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五条第(九)项的规定,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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