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十二点多,我骑电动车从金水路向城东路方走,在经三路城东路下穿遂道路西侧,一辆正在洒水车辆停在路边,而车后好几辆电动车躺在地上,骑车人也倒在地上。我还不知是咋回事儿,也猛然一滑,重重摔倒在地,半天爬不起来,胳膊肘也摔流血了。过路的好心人把我扶起来,大家纷纷抱怨洒水车为什么洒这么多的水?司机不仅毫无愧疚来安慰伤者,反而理直气壮地说“我也不想洒,是政府要求的,二十分钟洒一次,这边还是监测点,有摄像头,不洒不行啊,有意见你们去找领导找政府去,我也没办法”!还说天热洒水容易路滑很正常,摔伤人的事儿经常发生,这个问题至少有十年了,我们也给领导提过建议但没有用,我也希望你们去找政府或者我们领导反映,给我说我也没办法。言下之意“与我无关”!
洒水除尘本是一件好事儿,但前提应该是不影响市民生活,保障行人人身安全。前年冬天寒流来袭,同样是在这里发生了洒水车洒水导致:路面结冰,造成多车连环相撞,多名骑电动车的人摔伤。即便夏天洒水除尘,有必要20分钟一趟吗?难道就为了监控器数据达标就可以不顾老百姓的安全吗?此外,用喷雾车不行吗?非要洒一地的水,流得到处都是白白浪费。郑州本是一个缺水城市,政府号召节约用水,你们这样做是节约吗?既然过去经常发生这种洒水后路滑摔伤路人的事情,为什么相关部门不能采取一些措施去解决这个问题,而非要干这种劳民伤财的事情,出了问题简单一句话“有意见找政府去”,把责任一推了事。这是你们的工作态度吗?有些官员天天嘴上喊的是“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于这关乎老百姓安危的事儿却不当回事。这些人只在乎自己的“乌纱帽”。如果非洒不可,是不是起码应该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另外,以前也走过洒水的路,但从来没有这么滑,如果一个人滑倒,可以说是个人骑行不当造成的,但这么多人滑倒,难道你们就没责任吗?以前多次看到下雨天郑州街道上还有酒水车在路上洒水,现在终于明白了,原来是司机为了完成领导们布置的任务啊!
如果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仅仅是变成了一种应付差事的形式,这个城市还有温度吗?去年的“7.20”水灾,郑州一百多条鲜活的生命没了,最终的调查结果是“人祸大于天灾”。这个血的教训还不够浑深刻吗?我已经是60多岁的老人了,这次没发生大的意外算是幸运!如果出现因滑倒重伤死亡事件,相关部门能脱了干系吗?难道也会说“我们没办法,去找市政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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