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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社治委必须统筹推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下派单位:荥阳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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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2-5-16 22:25:11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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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社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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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社治委必须统筹推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中共荥阳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环节和工作重心,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突破口。近年来,河南省郑州市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完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取得了积极成效。在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中,整合组织部门的社区党建工作职责和民政部门的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全市社区服务发展和管理政策职责,新组建中共郑州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简称市委社治委),作为市委工作机关,主责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同时,在三定规定中明确市委社治委主任由市委领导同志兼任,进一步强化党对城乡社区发展工作的领导。所属12个区县(市)均对应设立城市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建立了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

一、荥阳市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存在的严重不足

(一)社区疫情防控组织机制极其不健全

多年以来,荥阳市未能全面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导致很多无主管楼院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经济社会组织数量为0,仅能依靠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只有书记、主任、副主任等极少数领导干部,地方人民政府未能依法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配置充足的社区工作者。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大量住宅小区尤其是无主管楼院陷入两难困境。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大排查大管控工作,面临严重缺乏工作人员的困境。如果弱化社区疫情防控的排查管控工作,则会产生巨大的疫情风险。

(二)社区防控的工作主体严重缺位,部分配角派驻下沉人员俨然成为了社区防控工作的主角

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的工作主体是社区工作者、社区医务人员,派驻下沉人员、基层民警、其它社区工作人员、入境人员工作(接待)单位代表和入住酒店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居民是社区防控工作的辅助力量。

由于荥阳市的社区工作者、社区医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导致社区防控的工作主体严重缺位,其他辅助力量尤其是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居民并未广泛参与社区防控。在这种孤立无援的极度困境下,为了暂时堵住无主管楼院防控工作漏洞,荥阳市启动了市直机关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报告,调度70个市直机关下沉到全市224个无主管楼院(片区),开展大排查、大宣传、大行动、大管控、大督查行动,对楼院实行24小时有效管理,督促进出人员戴口罩、测温、扫双码查验,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在实际工作中,各机关并非仅仅调度中共党员,同时也调度大量非中共党员参与无主管楼院(片区)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参与无主管楼院值班值守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虽然穿着各单位自行制作的各式各样红色志愿者马甲,但是这些人员的身份应当属于派驻下沉人员,而不是社区志愿者。社区志愿者是指各社区居委会依据《志愿服务条例》主动招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参与无主管楼院值班值守工作的绝大多数是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单位领导干部的调度指挥、被动分配到各社区的无主管楼院,而不是各社区居委会主动招募的社区志愿者。

二、推进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措施

中共荥阳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应当牵头协调中共荥阳市委组织部、荥阳市民政局等单位及时启动面对面会商机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事项的落实,夯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层基础。

(一)中共荥阳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应当全面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群众工作,完善城乡社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控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经济社会组织积极协同的社区防控组织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社区医务人员为主体,派驻下沉人员、基层民警、其它社区工作人员、入境人员工作(接待)单位代表和入住酒店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防控工作队伍,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强化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和社区服务精细化供给,充分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引导和激励群众加强自我防护和自我服务,夯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层基础。

(二)中共荥阳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应当督促荥阳市人民政府立即为全市所有社区(村)党组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配置充足的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按照每110户至150户居民配置1人的标准配备,且一个社区不得少于9人。社区工作者包括专职社区工作者、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性岗位等,社区工作者由荥阳市民政局面向社会统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和管理经费由荥阳市级财政负担。

各社区(村)党组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通过志愿服务网站、居民微信群、张贴宣传页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积极面向本社区(村)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招募志愿者开展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群众活动。

(三)《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自2022514日起施行。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主动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严格落实扫码登记相关规定,安排人员负责查验,做到逢进必扫。进入上述场所的人员,应当主动扫码。对于无法使用场所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相关场所应当提供纸质登记等替代措施。由此可知,住宅小区的管理者应当严格落实扫码登记相关规定,安排人员负责查验,做到逢进必扫。所谓无主管楼院并非法律术语,仅仅是对暂时没有建立业主委员会的楼院小区的俗称,从法律规定来看,城市社区的所有居民都由居民委员会依法代表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因此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包括荥阳市)所有居民小区安排人员负责查验场所码已经成为法定义务,必将持续存在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任何居民小区的管理者(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得非法抛弃查验场所码的主体责任,居民小区的管理者未按照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加强对规范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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