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公安局: 在目前的城市交通中, 小汽车占据了大量的城市道路资源, 但这些车不仅耗能多, 而且在消耗大量能源的同时产生大量的废气。因此, 有必要有效地制定交通需求管理措施, 限制私家车的拥有和使用, 引导车主合理使用汽车, 合理限制停车位的供应, 来达到缓解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的目的。“脚印城市”即在城市道路(除快速路)分配路权时,应遵循“行人→骑车人→公交乘客→汽车驾驶人”的优先级原则进行规划和设计,而行人在出行方面主要有三项基本需求即安全、舒适和明确的交通指示。 根据调研发现,荥阳市存在汽车驾驶人严重挤压骑车人路权的违法行为,除了荥阳市城市管理局授权停车公司占用非机动道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之外,还有部分道路由不明身份人员施划所谓“机动车停车泊位”,更有大量道路没有任何标线即被机动车肆意占据作为停车场所。 荥阳市公安局必须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绝大多数警力必须布局在道路上。除了少数警察留在机关本部办公,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必须把90%以上的警力布局在全市城乡道路上,各公安派出所应当把50%的警力布局在全市城乡道路上,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巡查、治理、教育职责。 二、除了荥阳市城市管理局授权停车公司占用非机动道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之外,其他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等)擅自占用非机动道施划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必须立即取消,尤其是塔山路(310国道---中原西路)的乱象必须立即予以整顿。 三、公安机关必须全面查处机动车随意占据非机动道作为停车场所的违法行为,尤其是中原西路的乱象必须立即予以整顿。 四、注重以公共交通枢纽站为核心, 形成友好的慢行通道, 引导居民采用慢行及慢行接驳公交。注重慢行交通的路权分配, 改变以往城市道路设计中以车为本的方式, 按照“行人>骑车人>公交乘客>汽车驾驶人”的优先级原则重新分配路权, 对步行道、自行车道、公交专用道、机动车道等进行协调设计。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