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请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及其他相关机构实事求是解释说明下列问题: 1、是否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 2、司法行政部门采取哪些措施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普及法律援助知识? 3、新闻媒体(原郑州市上街电视台及广播站、郑州市上街区融媒体中心、上街发布微信公众号等)采取哪些措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并加强舆论监督? 4、是否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择优选择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5、郑州市上街区法律援助中心具有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总计多少名?是否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就近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是否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 6、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如何给予表彰、奖励? 7、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是否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8、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是否根据情况对受援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对法律援助人员复制相关材料等费用是否予以免收或者减收?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对受援人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鉴定费?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