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秀水湾的河南一龙物业公司,在业主交房时,已经收取每户六百元的垃圾清运费。又在签订装修协议时收取了共计三千元的装修押金,并在合同里明确约定,如业主需要改变非承重墙,另外收取一百元垃圾清运费。但当业主退装修押金时,物业却以垃圾清运费出现亏损为由,另外收取业主每平方五十元的砸墙费用,给出的理由是前期垃圾清运费没有核算清楚,并且不同意的话装修押金不予退还。该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有装修合同,一句亏损了就要另外收费,首先他们的收入支出未按照规定予以公示,再者对于业主的装修押金他们想咋样扣就咋样扣,想退就退不想退就不退。即使是像他们说的亏损了,但原因不在业主,他们不应该这样去肆意妄为。并且在收取物业费停车费时不开发票。另外小区南门在开发商和物业设立商业停车场,业主从南门回家进小区出来就要交费,从北门进小区停地库出来超过一小时也要交费,现在小区全体业主民愤极大,反映给社区社区也是推诿扯皮,而且物业收益收入从不对业主公示。请有部门督促其改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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