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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漠视群众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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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2 11:15: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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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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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23 10:20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漠视群众利益

荥阳市人民政府:

  槐树洼社区至楚庄的公路改建长期处于停滞状态,造成人民群众的出行困难。荥阳市交通运输局答复,我单位接受此件后,立即组织人员对市民反映的槐树洼社区至楚庄的公路改建长期处于停滞状态问题进行核实,经核实,槐树洼社区至楚庄公路改建项目非交通运输局监管工作,建议咨询属地乡镇。

《河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农村公路新建、改建、扩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工作,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县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实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

《河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组织检查养护工程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工程质量鉴定及竣(交)工验收。各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编制时应遵循“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科学安排、统筹规划”的原则。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由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单位组织竣(交)工验收。

《河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试行)》规定,本制度所称的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网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日常巡查是为了及时发现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各类病害和安全隐患、侵害路产路权行为、路域环境问题等,开展的日常检查工作。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各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及所属的中心养护站应建立巡查队伍,制定具体巡查制度及职责,对县道及重要的农村公路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乡镇管养站在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指导下,由乡镇管养站制定乡村道具体巡查制度及职责,会同辖区内村级养护组织建立巡查队伍,保障巡查工作正常开展。巡查人员对巡查中发现的灾情、险情等影响通行安全的突发性事件,应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及时采取限行或断行等安全措施,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立即对突发性事件进行处置,并上报当地政府。

  槐树洼社区至楚庄的公路以前属于省道的组成部分,在国道234线通车之后,应当变更为县道。即使降级为乡道、村道,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的三个文件,乡镇管养站的职责是“日常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灾情、险情等影响通行安全的突发性事件,应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及时采取限行或断行等安全措施,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立即对突发性事件进行处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职责应当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荥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承担。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声称“槐树洼社区至楚庄公路改建项目非交通运输局监管工作,建议咨询属地乡镇”,明显构成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漠视群众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荥阳市交通运输局、荥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全体公职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28号)、《河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试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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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2-23 10:20:1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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